方成功虽然内心非常的焦急,但凭借特工训练过程中练就的良好心理素质,他还是控制住了情绪,仔细观察起周围的环境。
方成功的目光落到了一处地方。在他前面斜线30度、大概3米远的地方,有一个由于地块凹陷所形成的大坑。方成功的内心不禁一阵狂喜,从那特殊的地貌他寻找到了生机,寻找到了阻击敌人的最好办法。
方成功根据现场的情况分析,那一个凹陷的大坑,是这一快开阔草地上的必经之路。大坑的左边是绝壁,右边是河流,只要他能进入到那个大坑里面,那就等于是扼守住了犯罪分子逃跑的必经之路。
到那时,他不但可以依托有利的地形和犯罪分子展开枪战,不用再像现在这样连当缩头乌龟都不安全。而且,如果他能监守在那里,犯罪分子就绝对无法穿越这一块开阔地。只要周连长和其他的增援队员尽快赶到,那整个形势就会急转直下。
被子弹不断击打的岩石,摇晃得越来越厉害。
方成功动起了心思,思考着从岩石到大坑转移的方法和路线。
在思考的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认真的观察、了解犯罪分子的枪声。
他觉察到一个很有用的信息,子弹撞击岩石的声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短暂的停顿。
他推断,那应该是犯罪分子在更换弹夹。
方成功决定就利用犯罪分子发射子弹的这个间隙,转移到前面的那个大坑里面。
直接转移将近3米的距离,在罪犯密集的炮火下,要想实现是断然不可能的。
庆幸的是,在方成功所依托隐藏的岩石和大坑之间,有一块稍微小点的岩石。虽然该块岩石的体积稍微小点,但用它来短暂的隐藏住他的身体,应该没有问题。
方成功决定,就以那块岩石为过度,实现向那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土坑转移。
方成功趁着罪犯更换弹夹的那个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那块岩石翻滚了过去。
更加强烈的枪声骤然响起,无数的子弹向着方成功的身体飞了过去。
还好需要翻滚的距离本身比较短,方成功竟然“奇迹”般的滚到了那块岩石的后面。
直到他再次将自己的身体,紧紧的隐藏在小块岩石的背后,他才敢肯定,自己还活着。
也就是直到这个时间,他才发现,自己手上的狙击步枪已经飞到了一米以外的草地上。
原来,在他刚才翻滚的过程中,有子弹击中了狙击步枪的枪身,将枪从他手上给震脱手了。
方成功现在所隐藏的这块岩石,比刚才的那块岩石硬度更低。从他刚刚隐藏好的那一刻,岩石就有了强烈的爆裂趋势。
方成功不禁叫苦不迭。
罪犯的射击不但更加猛烈,而且还没有了那个射击的间隙。
显然,罪犯身上带有足够的军火。
同时,犯罪分子肯定对刚才方成功利用他们更换弹夹实现了一次穿越的事情,感到非常的懊恼。
所以,他们不但展开了更加猛烈的射击,而且选择了在不同的时间来更换弹夹。他们想通过这种人员的交替,来实现射击的连续性。
犯罪分子心里肯定也明白:增援方成功的部队肯定正在赶来,所以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方成功,从而从这里实现突围。否则,待方成功的增援部队赶到,后果将变得不堪设想。
方成功只得再次选择赌博的做法,他拔出了身上的手枪。
就在岩石发生爆裂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方成功再次将自己的身体腾空飞跃了出去。
在腾空飞跃的过程中,他用手枪对着犯罪分子的方向,连续射击了过去。
原来,方成功是采用了自己为自己提供火力掩护的转移策略。
但凡受过特工训练的人,都具有超常的身体灵敏性。
方成功又一次不可思议的做到了。
他顺利的跃入了那个大坑,条件是全身的衣服上,多了好几道子弹飞过留下的痕迹。身体的好几处地方,慢慢的渗透出了鲜血。
将身体倒在土坑坑壁上的那一刻,方成功不禁“嘘”的一声,长出了一口大气。
那是一种经历生死攸关以后神经的陡然放松,更是一种从死亡线上捡回了性命的感叹和蹉跎。
然而,接下来的形势却让方成功有些始料未及。
情势并没有像他所想象的那样发展,虽然他安全的到达了那个大坑,但他却突然发觉自己陷入了更加危险的境地。
原来,他刚才以为到了这个大坑,就能扼守住整个道路。
结果证明,那仅仅是他分析现场的地理条件得出的结论,而他忽略了犯罪分子超强的火力。
就在方成功慢慢的抬起头,举枪准备对大坑前面的罪犯进行射击的时候,一连串的子弹,打中大坑边缘处溅起的尘土,向他的脸部扑面而来。他的头盔上面,也是一连串的子弹呼啸而过,部分子弹几乎是擦着他头盔的顶部滑过。子弹对于他头盔的撞击所形成的巨大突击力,让他不禁感到头皮一阵发麻和疼痛。
方成功迅速的猫下身体,用手抹了一把脸上刚刚沾上的尘土。他当即明白了一个恐慌而绝望的事实,那就是他根本无法进行射击。
方成功这时方才明白,自己是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在太多的军事教材里面,都有对战斗中地利位置的特别强调,“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更是将军事家对于地利的重视程度演绎到了极点。
方成功就是根据这一点做出的判断,但不幸的是他犯了缺少实战经验的错误。
书上所说的地利优势,必须是在双方火力相当的情况下才能显现。比如自己现在要是能有两个人,有两只冲锋枪,再加上这样的地利条件,要想守住这个土坑和击退对面的4个犯罪分子,肯定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然而,现在的事实是,方成功的手中仅仅只有一支手枪。既然在火力上压制不了对手,那他就连抬头的机会都根本不会有。
方成功当然明白自己所处的危险情况。他只是在心里默默的祈祷,希望对方不要采用一种最“简单”的办法来对付他。如果对方采用那样的办法的话,那他肯定将是必死无疑。
遗憾的是,狡猾的犯罪分子,让方成功彻底失望了。
领头模样的那个罪犯,显然对方成功所处的形势有了准确的判断。只见他对身边的另外一名犯罪分子耳语了几句,随后那名犯罪分子就站了起来,“大摇大摆”的向方成功所在的土坑“走”了过去。
方成功再次微微的抬起了头,准备观察一下罪犯的动向。然而,他抬起的头还没有高过土坑的边缘,就又是一连串的子弹飞过了他的头顶。子弹擦过头盔的突击力,让他的头皮又是一阵发麻。
方成功再也不敢将头向上抬起。他知道,只要头再稍微抬高一点的话,子弹就将让他的脑袋开花。
方成功稍微抬头的瞬间,眼睛的余光,还是看到了那个正在向他走来的,显得无限嚣张的犯罪分子。
方成功顿时意识到,对手果然采用了他最为害怕的攻击办法。
现场的形势,没有理由不让方成功开始感觉到绝望,对死亡的那种恐慌终于涌上了心头。就是一个小学生,都能清晰的看出他所面临的危险。留下的犯罪分子,只要用强大的火力压制住他,根本不给他射击的机会。那靠近他的犯罪分子就可以很快安全的到达土坑,再对着毫无还手能力的他,射上一阵乱枪,所有的事情就会立即全部结束。
出击的罪犯和方成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10米。。。8米。。。。6米。。。。
方成功虽然不能看到接近自己的罪犯,但他能感觉到对方正在越来越逼近自己。
方成功知道自己这次是肯定得牺牲了。不知道为什么,在临死之前,他竟然就像是一个女人一样,想着最后一次看看自己的容貌。
当然,方成功有这样的心理,主要是因为,他想看看此时的神情,毕竟,他将带着这最后的神情,前往阎罗殿去报道。
方成功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刮胡子的工具盒,对着盒子里面的小镜子,观察起了自己的容貌,他很希望能够将对于自己容貌的记忆带往天堂,而不是地狱。
就在因为几天来在丛林里面生存,导致已经急剧长长的胡子,在镜子里不断摇动的时刻,方成功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个灵感,那就是大学时学过的光反射原理。
这个灵感,让方成功情不自禁的一阵狂喜。
方成功明白,自己刚才之所以必死无疑,是因为他根本没办法观察到准备前来枪杀他的罪犯的准确位置。
而现在,只要利用好手中的这一面小镜子,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方成功在土坑坑壁的边缘处,掏了一个几厘米宽的滑槽,那是用来放手枪枪筒的位置。然后他背对着坑壁,一只手举起了镜子,另一支手举起了手枪。
罪犯和方成功之间的距离在进一步的接近,5米。。。4米。。。。3米。。。,罪犯的人影出现在了方成功的镜子里面,9步。。。7步。。。5步。
5步,就在5步的位置,方成功的枪响了,罪犯倒下了。
这样一个突发的变故,让一直用火力压制得方成功根本不敢抬头的另外三个犯罪分子,顿时感觉到蒙了。他们始终不明白,根本没有抬头机会的方成功,是怎么射杀了他们的同伙。